目 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 壤府办﹝2015﹞ 24号 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1.加强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2.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3.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
4.规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1.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内设机构3个。
2.人员情况
总编制18 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4名,行政工勤编制 1名。在职人员总数12名,其中:行政人员 10 名,事业人员1名,工勤人员1个;退休人员4 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宗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
2020年收支总预算205万元, 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1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0年收入预算2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0年支出预算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1万元,主要原因: 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61万元,主要原因: 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万元,占71%;教育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占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占1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宗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二)2020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0.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8万元相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19年预算经费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我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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