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壤塘县委巡察办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
1.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
2.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5.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建立健全与纪检、政法、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进行沟通衔接;
7.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壤塘县委巡察办(组)在州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1.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我们将结合省、州委巡察办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巡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边巡边学,以巡促学。
2.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和借鉴各兄弟县(市)的做法,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管理和规范巡察工作,切实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巡察队伍。
3.按照计划开展巡察。2018年,我们将立足政治巡察,加快巡察工作进度,确保全年3轮巡察15个党组织和1轮“回头看”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壤塘县委巡察办是一级预算单位,设立4个内设机构。设立巡察办公室、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壤塘县委巡察办的行政编制6人,办公室3人;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组长各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壤塘县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4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5.48万元,占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收入84.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收入11.73万元;医疗卫生预算收入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5.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48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48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4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5.48万元,主要是县委增设本机构,单位新成立。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8万元,占8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万元,占11.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7万元,占3.58%;住房保障支出5.20万元,占4.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事务(11)行政运行(01)2018年预算数为54.78万元,主要用于 :人员工资44.42万元;商品服务性支出10.34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事务(11)大案要案查处(04)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工作经费;办案差旅费;办案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2018年预算数为8.3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2018年预算数为3.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机关单位医疗(01) 2018年预算数为2.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缴费。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 2018年预算数为0.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职工医疗保险补助缴费。
7.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机关单位医疗(01) 2018年预算数为5.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0.3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案用车购置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6万元。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2018年公务接待经费0.06万元。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5.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占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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