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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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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壤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壤塘县岗木达镇九千综合办公大楼6楼

邮编:624300

值班电话:0837-2378225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办公时间(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9: 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约潭罗尔吾  局长

一、机构性质

行政

二、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负责全宏观质量管理。

负责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等规划。统筹指导全食品安全工作。

负责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执行和分类管理

负责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负责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

负责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管理。

法依授权承担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执业药师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负责管理全检验检测工作。

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州知识产权战略、法规,拟订知识产权规划

负责促进全民营经济发展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应急联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承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各项收入及票据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协会会员提案。牵头组织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组织拟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二)市场监督管理股。负责规范管理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秩序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违章行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指导、督导、协调;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和市场创建活动;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纪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合同、信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合同信用建设。负责全民营经济发展局日常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指导、管理全集贸市场等各类有形市场的交易行为。配合参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旅游、农资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牵头组织、指导参与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相关职能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全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督查民营经济工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全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拟订实施民营企业维权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行政申诉协调办理机制。受理民营企业诉求。配合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依法查处各类市场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行政相对人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对食品安全领域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盐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质量安全的管理与监督,拟定并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乡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

(四)药械安全监督管理品、医疗器安全监督管理(包括:化妆品)负责全县药品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流通管理规定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依授权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负责全县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合理用药工作并依法处置。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和监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依法依职开展执业药师管理相关工作。

(五)质监业务与特种设备监管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贯彻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政策措施;推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组织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协调管理,组织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本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监督规范管理全县认证许可与检验检测市场。依法查处质量、计量、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股。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指导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统一投诉举报运行热线、平台和工作机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申诉、举报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和处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协会和分会的工作。依法依授权执行和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和办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实施和按权限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价格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拟订实施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广告整治。指导广告业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负责全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管理工作和全专利技术管理工作及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运用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建设。依法查处商标广告和知识产权专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法制和行政审批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自由裁量权监督、行政调解、组织重要行政处罚案件会审、行政指导、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等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听证、复议、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受理和办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协助本机关领导做好接访和约访工作;监督监察单位对外重要行文行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查和受理、审查公开申请;负责党风廉政、法制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经营备案、经营许可、登记注册和信用分类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抽查、异常名录等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非公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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