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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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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壤塘县民政局

地   址:壤塘县九千大楼

邮   编:624300

值班电话:0837-2378274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办公时间(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9: 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陈蓉  局长

县民政局设4个内设行政股室: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综合协调和处理政务及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拟定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党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会务组织、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效能建设、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法治宣传、财务和资产、后勤管理、考核、任免、调配、奖惩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全局事业发展计划和统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股。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登记和收容遣送,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众社团福利救济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拟订我县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牵头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批社会福利机构和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资金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工作。负责社工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区划地名与基层政权股。负责提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及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划名称的审核申报;推行城乡地名标牌国家标准,规范、管理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开展实施地名工作,组织地名调查;组织、协调和县、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负责勘界成果地名普查资料汇总、整理及报批工作;负责勘界资料档案管理。负责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社会救助股。(挂壤塘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牌子)。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中央和省、州、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开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并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工作,协调跨县(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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