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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木达镇

发布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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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岗木达镇人民政府

地址:壤塘县岗木达镇人民政府

邮编:624300

值班电话:0837-2378337

传真:0837-2378337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办公时间(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9: 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桑木周  镇长

一、机构性质

行政

二、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在辖区内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行使对本辖区内的行政及民政事务的管理,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三)制定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领导行政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本行政区域村民委员会与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四)组织规划乡财政管理的各项收入,管理乡范围内的各项财政支出和行政筹集、分配和使用的资金;

(五)负责管理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经济信息预测工作,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六)对本乡各项社会建设进行宏观管理,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七)加强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和道路、桥梁等的建设,加强土地的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八)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九)组织和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正确调解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调解民事纠纷;

(十)充分发挥行政职能,组织和开展本乡的文化、教育、卫生、民政和科技等工作;

(十一)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建立经济、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向经济组织和农牧民提供全面服务。

(十二)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民族宗教、寺庙的管理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事务; 承办上级部门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送阅督办工作和乡党委、人大、政府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及上报、下发工作,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政策性文件;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记录工作,协助乡领导组织会议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促落实;负责群众的来访接待,协助领导处理信访案件,抓好对外宣传、信息的收集、报送等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承办党员年报、党费收缴及党报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承办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机关考勤、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做好文秘、政务信息、档案、保密、调研、接待、会议安排、后勤等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承办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便民服务中心

职责:指导监督本乡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编制全乡基本建设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确保乡国有资产不流失;负责编报和执行本乡经济发展计划;负责本乡内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开发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就业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负责民政优抚、社会救济、社区管理、残疾人保障工作;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供养、敬老院管理、双拥与优抚安置工作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委会民主管理、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宣传、规划统计、协会组织和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案件工作等;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技术服务和计生指导服务工作等;贯彻执行有关村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土地综合规划和开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好辖区内乡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整治等管理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负责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管理、日常环境保护的监管、生态村创建和有关信访投诉的处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质量指标、污染事故处理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农林业科技推广、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搞好农牧业资源开发和保护;做好多种经营的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做好水土保护与河道资源管理及防洪、防火、抗旱、防疫等工作;做好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森林资源管理、绿化造林、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管理工作,提供市场信息,创造良好环境等;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调查、分析和规划农、林、牧、副等产业的长、短期生产计划,及时反映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各项技术推广项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寺庙管理所

职责:为乡机关的宗教事务管理机构,受县宗教工作部门等委托,行使宗教事务管理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治中心

职责:承担综治、维稳、信访、应急等工作任务;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负责辖区内法制教育、矛盾纠纷调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到依法治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武部

职责:乡人武部各项日常工作及正规化建设工作;乡辖区内征兵工作、兵役登记工作;民兵组建、训练;组织应急抢险力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纪委监察室

职责:监督检查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内法规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协助乡党委加强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协助乡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和其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指导农村、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控告和申诉,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承办县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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