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各乡镇

茸木达乡

发布时间:2023-04-27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单位名称:茸木达乡人民政府

地   址:茸木达乡人民政府茸木达村

邮   编:624300

值班电话:0837-2366087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办公时间(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9: 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王生  乡长

根据州人民政府制定印发的《关于阿坝州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阿府发〔2008〕6号)和《阿坝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壤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阿编发〔2009〕35号)以及《壤塘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壤塘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壤委〔2009〕71号)文件精神,设置茸木达乡人民政府。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在辖区内发布决定和命令;

2.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行使对本辖区内的行政及民政事务的管理,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3.制定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领导行政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本行政区域村民委员会与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4.组织规划乡财政管理的各项收入,管理乡范围内的各项财政支出和行政筹集、分配和使用的资金;

5.负责管理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经济信息预测工作,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6.对本乡各项社会建设进行宏观管理,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7.加强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和道路、桥梁等的建设,加强土地的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8.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9.组织和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正确调解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调解民事纠纷;

10.充分发挥行政职能,组织和开展本乡的文化、教育、卫生、民政和科技等工作;

11.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建立经济、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向经济组织和农牧民提供全面服务。

12、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民族宗教、寺庙的管理等工作。

二、工作机构

乡机关设党政办公室和综合发展办公室,挂乡群众工作办公室和综治维稳办公室牌子;乡人大和工、青、妇等群团的日常工作由各综合办事机构或配备的专兼职人员承担;乡机关一律不设行政执法机构,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按规定设置;保留财政所牌子。

(一)党政办公室(挂乡群众工作办公室和综治维稳办公室牌子)

1.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政事务,做好组织、人事(老干)、宣传、纪检监察、信访、稳定、武装、综治、文秘、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计划、科协等工作; 

2.承办上级部门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送阅督办工作和乡党委、人大、政府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及上报、下发工作,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政策性文件;

3.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记录工作,协助乡领导组织会议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4.负责群众的来访接待,协助领导处理信访案件,抓好对外宣传、信息的收集、报送等工作;

5.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6.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承办党员年报、党费收缴及党报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做好对纪检案件的查办工作;

7.承办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机关考勤、公务员考核工作;

8.负责乡人武部各项日常工作及正规化建设工作;

9.负责人大年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及筹备组织人大有关会议事宜,搞好人大档案管理和代表联络工作;

10.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验收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工作和统战、民族宗教、寺庙管理、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11.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12.做好文秘、政务信息、档案、保密、调研、督查、接待、会议安排、后勤等工作;

13.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14.负责机关效能建设;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做好宣传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15.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到依法治理;

16.负责辖区内法制教育、矛盾纠纷调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

17.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居民(村民)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18.指导村委会依法自治;

19.承办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发展办公室

1.起草综合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专项制度;做好信息收集,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等;指导监督本乡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编制全乡基本建设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

3.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确保乡国有资产不流失;

4.负责编报和执行本乡经济发展计划;负责本乡内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开发的协调工作;

5.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就业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6.负责民政优抚、社会救济、社区管理、残疾人保障工作;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供养、敬老院管理、双拥与优抚安置工作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委会民主管理、社区建设工作;

7.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宣传、规划统计、协会组织和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案件工作等;

8.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技术服务和计生指导服务工作等。贯彻执行有关村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9.负责土地综合规划和开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好辖区内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综合整治等管理工作;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

11.负责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管理、日常环境保护的监管、生态村创建和有关信访投诉的处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质量指标、污染事故处理等;

1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农林业科技推广、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

13.搞好农牧业资源开发和保护;做好多种经营的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14.做好水土保护与河道资源管理及防洪、防火、抗旱、防疫等工作;

15.做好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森林资源管理、绿化造林、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16.做好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管理工作,提供市场信息,创造良好环境等;

17.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18.调查、分析和规划农、林、牧、副等产业的长、短期生产计划,及时反映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19.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各项技术推广项目;

2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寺庙管理所

为镇机关的宗教事务管理机构,受县宗教工作部门等委托,行使宗教事务管理执法权。

(四)事业机构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经济、财税、统计、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制定发展规划和各项改革措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本乡经济的调查研究;拟定本乡经济发展规划及编制指导年度计划,检查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并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评比工作;协调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抓好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增加农牧民收入;负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牧业等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服务工作以及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工作等,承担村级财务代理核算、审核工作。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计生协会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抓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改善教育设施和办学条件;负责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等工作;承担全乡文化建设的指导和服务;搞好全乡爱国卫生等工作。承担社会发展工作。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文化中心:负责管理文化体育事业;承担全镇文化建设的指导和服务;承担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等体育活动;搜集和整理本辖区内民间文化艺术,培养和发展民间文化人才队伍,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本辖区内文化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管理工作等。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辖区社会救助、救济工作;做好残疾人管理服务,指挥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服务大骨节病综合防治工作,承担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服务工作。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增收管理服务和培训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临时接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