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
事项 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形式 | 公开对象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
机构信息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三定方案 | 综合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 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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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2376101 |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能 | ||||||||
领导分工 | 壤塘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姓名、职务、简介、分工 | ||||||||
内设机构 | 局内设机构名称、职能、联系电话 |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国家、省、州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森林防火、草原防火、水旱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震灾应急救援、救灾、煤炭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 综合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 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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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2376101 |
基本信息 | 公式公告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通知、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综合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 6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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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2376101 |
报告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综合办公室 | 次年3月31日前 | 社会 | 2376101 | |||
提案建议 | 县人大建议、县政协提案答复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96号) | 综合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
政府采购、招投标 | 招标、中标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 综合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2376101 | |||
财政预决算 | 年度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
规划计划 | 安全生产有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总结、工作情况等 | 综合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2376101 | ||||
工作动态 | 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挂牌督办;执法信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队伍等信息、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发生情况、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等信息;救助情况、发放物资等信息;人事信息、干部任免、晋升等人事管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简报信息、图片等;相关会议纪要等 | 综合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2376101 | ||||
行政许可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每一项行政许可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安办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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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6711999 |
行政处罚 | 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防范静电危害的措施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或者使用新安全设备未进行安全性论证,或者在生产区、工(库)房等有药区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测、改造作业时未将工(库)房内的药物、有药半成品、成品搬走并清理作业现场的处罚;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未建立从业人员、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或者未制定专人管理、登记、分发黑火药、引火线、烟火药及库存和中转效果件的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的处罚;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超越许可证载明限量储存烟花爆竹,或者到批发企业仓库自行提取烟花爆竹的处罚;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对工(库)房、安全设施、电气线路、机械设备等进行检测、检修、维修、改造作业前,未制定安全作业方案,或者未切断被检修、维修的电气线路和机械设备电源,或者拒绝、阻挠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验、检测的处罚;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工(库)房超过核定人员、药量或者擅自改变设计用途使用工(库)房,或者仓库内堆码、分类分级储存等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或者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时将性质不相容的物质混存,或者在中转库、中转间内超量、超时储存药物、半成品、成品,或者留存过期及废弃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危险废弃物,或者企业内部及生产区、库区之间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车辆、工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条件,或者允许未安装阻火装置等不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条件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和仓库区,或者存在其他事故隐患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填写煤矿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的处罚;对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处罚 | 每一项行政处罚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安办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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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671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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