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同桑、耿沙、俄灯、陈代玉、杨忠、陈家蓉、曾春、蔡超阳委员:
按照《壤塘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及时交办安排部署,坚持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机制,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朵强领衔办理,并于3月10日将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不动产审核环节,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合法权益》交由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并落实县纪委监委、县目标绩效中心、县政府办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南木达农房宅基地跨区域办理产权证书问题(C类)
经全面核查梳理,该事项因受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约束,目前暂不具备跨区域确权办证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严格以当事人具备房屋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法定前提,跨区域、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符合宅基地确权登记法定资格,无法依规办理产权登记。
为最大限度回应群众办证诉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益,结合现行政策规定,梳理明确两条合规办证路径,供群众按需选择:一是户籍迁入确权路径。当事人可将户籍迁入房屋所在村,依法取得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后,可依规申请办理农房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办理过程中需提交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宅基地批准文件、房屋规划建设佐证材料、权籍调查成果等相关资料。
二是政策安置确权路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治理、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经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依法退出原宅基地并完成注销登记后,可按规定申请办理现有农房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
相关业务可前往壤塘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837—2377186)。县自然资源局将全程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流程指导等服务工作,全力协助群众依规办理相关业务。
二、关于壤塘县卫生小区住房产权办理问题(B类)
经核实,我县卫生小区共计涉及住房96套,当前因项目开发单位尚未完善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建设工程合规性核验等首次登记前置要件,暂不具备分户办证条件。为加快破解小区群众办证难题,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靠前、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推进办证前置资料完善工作。
一是正式发函督办,压实主体责任。2026年3月30日,正式去函县卫生健康局,专题商请加快完善卫生小区不动产登记各项基础资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
二是细化办理路径,精准靶向推进。2026年5月20日,再次专项发函县卫生健康局,逐项细化明确办证前置要件补齐标准、办理流程和实操路径,精准指导责任单位补齐资料短板。
三是常态化跟踪对接,协调破解难题。建立常态化沟通督办机制,多次与县卫生健康局及相关责任单位电话对接、点对点跟进,实时掌握资料完善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全力推动办证前置工作落地落实。
目前,卫生小区不动产登记前期筹备工作正有序稳步推进。待项目土地、规划等法定前置要件全部齐备后,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登记规范,提速增效开展登记工作,力争在要件齐备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首次大证登记,随即启动分户不动产登记工作,切实高效解决群众办证难题,全力保障广大业主合法财产权益。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进项目进展,及时向各位委员通报办理动态。
承办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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