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生态环境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6〕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对我县生态环境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予以调整。为保证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新增行政权力事项“对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监督检查”,事项类别:行政检查;行使层级:县级;行使主体:阿坝州壤塘生态环境局。
二、实施要求
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相关业务办理工作一律按变更后的行政权力事项行使层级执行。
三、其他事项
社会公众如对本次调整事项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837—2379688
办公地址:壤塘县岗木达镇罗吾塘中街188号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阿坝州壤塘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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