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壤塘县生态农副产品初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在建设及建成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建设单位委托四川省旺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壤塘县生态农副产品初加工园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壤塘县蒲西乡
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占地1000平方米小型污水处理站1座,处置能力240m3/d,用作园区内企业污水处置,配套供暖等附属设施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壤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岗木达镇罗吾塘中街149号
3、联系人:谢老师
4、电话:1399040040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旺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堂北支路217号7层701号
3、联系人:吴工
4、电话:13056677868
5、邮箱:92775731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对项目在该地点建设赞同或反对的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电话联系
联系人:懈军
联系电话:13990400405
(2)电子邮件、传真、信件
电子邮箱(QQ邮箱):927757311@qq.com
传真号码:2373666
信件地址:壤塘县岗木达镇八角街3号
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照
链接所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样表填写您的宝贵意见。
七、公示时间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3日
壤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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