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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莫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关于省道453线马尔康市日部至壤塘县上壤塘段新改建工程进入保护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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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省道453线马尔康至壤塘段通行能力,促进沿线旅游资源开发和藏区经济发展,四川阿坝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拟在四川南莫且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实施省道453线马尔康日部至壤塘县上壤塘段新改建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州发改委以《关于省道453线马尔康市日部至壤塘县上壤塘段新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阿坝州发改行审[2022]29号)对该工程进行了立项批复,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方案,将永久性占用四川南莫且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40.8737公顷。

目前,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省道453线马尔康日部至壤塘县上壤塘段新改建工程对四川南莫且湿地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报告》等工作已经完成,四川阿坝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在省道453线马尔康市日部至壤塘县上壤塘段新改建工程建设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省道453线马尔康市日部至壤塘县上壤塘段新改建工程的建设运营涉及四川南莫且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四川南莫且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省道453线马尔康市日部至壤塘县上壤塘段新改建工程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四川南莫且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的省道453线马尔康市日部至壤塘县上壤塘段新改建工程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省道453线马尔康市日部至壤塘县上壤塘段新改建工程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本建设项目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一、公示日期: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9日(10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电话:0837-2379637 

三、通讯地址: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岗木达镇罗吾塘中街33号(四川南莫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邮政编码:644300

电子邮箱:809166206@qq.com

附件:省道453线马尔康日部至壤塘县上壤塘段新改建工程对四川南莫且湿地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报告S453线对南莫且影响评价报告o

四川南莫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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