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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塘县人民政府2026—2027年度森林防火命令》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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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资源安全,壤塘县人民政府印发《2026—2027年度森林防火命令》(壤府发〔2026〕6号,以下简称《命令》)。为便于社会公众准确理解、严格遵守,现对《命令》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壤塘县林地资源丰富,林区居住群众多,民宿用火、生产作业、进山活动火源风险交织,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为压紧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方责任,规范野外用火管理,科学处置森林火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林区实际,制定本森林防火命令。本命令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各项管理工作。

二、防火期、高火险期如何划定

森林防火期: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森林高火险期: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5月10日。

特别提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年天气、火险形势,延长森林防火期或者调整高火险时段,并向社会公开通告,广大群众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

三、哪些区域属于森林防火区

全县全部林地,以及距离林地边缘200米以内的范围,均为森林防火区。当发布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时,县政府将发布禁火令: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林区企业、施工工地必须停止野外动火作业;高火险区视情实施封禁管理,除本地居民、防灭火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审批,不得进入封禁区域。

四、防火期内哪些野外行为严禁实施

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点蜡、煨桑、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烧蜂、烧山驱兽、电猫狩猎、火把照明、野外取暖、野炊烧烤、烧荒、烧地边、焚烧秸秆、烧灰积肥、露天焚烧垃圾、露营明火等违规用火行为。

确需野外动火怎么办:勘察、施工、爆破、实弹演练、应急处置等确需野外动火作业,必须经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落实“四定一灭”防火管控措施。进山通道设立防火检查站,所有进山人员、车辆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违法用火后果:违规用火,由林草主管部门或者获得授权的乡镇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林草交界区域同样执行本防火管控要求。

五、隐患排查整治与宣传教育重点要求

隐患排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建立台账清单,限期整改、销号管理。林区电力线路、油气管道、铁路、交通干线等设施产权单位,要清理周边可燃物、开辟防火隔离带,加强巡护。7级及以上大风极端天气,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输配电路落实拉闸避险,开展政企联动风险排查。

宣传教育:依托防火宣传月、警示日、开学第一课等载体,落实防灭火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用火,提升群众避险自救能力,构建群防群控格局。

六、火情预警、应急处置有哪些规定

建立火险气象会商和多源监测预警,蓝、黄、橙、红四级预警发布后,同步启动对应等级应急响应,落实源头管控、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

专业扑火队伍常态化实战演练,配齐维护灭火装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景区、村寨、设施周边靠前驻防、带装巡护。

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火险期实行联合值守,快速核查卫星热点。

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处置,严禁迟报、瞒报、漏报;优先转移受威胁群众,保障人员安全前提下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七、责任体系如何落实

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主体责任,执行五级包保机制:州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推行村居防火轮流值班。联动“微网实格”治理,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农户、施工点位。森林毗邻乡镇、经营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开展联合巡护处置,消除防火盲区。

八、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

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开展督导,对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从严查处森林火灾肇事案件。发生火情立即开展火因调查、损失评估、责任倒查,对失职渎职、违规作业引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九、火情报警渠道

任何单位、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本《命令》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壤塘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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