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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壤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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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壤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经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壤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104号)《阿坝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阿州环〔2020〕65号)要求,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牧民群众生活质量,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州会议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全省脱贫攻坚、幸福美丽新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创建等工作,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项目实施意义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但可减少农村生活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还可为农村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项目的实施符合壤塘县总体发展规划和川甘青结合部区域强县发展规划,对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生态文明新家园和巩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分类指导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探索推广经验,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

(三)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标准。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机制,充分激发调动村民自觉性、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村民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科学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五)保护生态和民族特色。结合项目位于生态脆弱区和民族地区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达到保护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和当地的民族特色。

四、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县25%的行政村(居)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污水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高,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

到2021年,全县35%的行政村(居)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到2022年,全县40%的行政村(居)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走出具有壤塘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五、壤塘县基本情况

壤塘县位于青藏高原东南边缘,大渡河上游,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西部,全县幅员6863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53个村(居),全县户籍人口总数约4.63万人,与青海省、阿坝州阿坝县、马尔康市、金川县及甘孜州接壤,属川甘青结合部,境内最高海拔5178米,县城海拔3285米,年均气温4.8℃。

六、壤塘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壤塘县11个乡(镇),除原壤柯镇生活污水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以外,其余乡(镇)无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设备。

七、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全面摸清县域内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总量、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情况,分析周边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生态容量,并建立台账。根据《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科学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也可纳入县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或方案统筹考虑,充分考虑已有工作基础和全县乡镇行政区域调整改革,顺应村庄演变趋势,拟调整的行政村不列入治理范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农牧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壤塘生态环境局)

(二)合理选择技术模式。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对靠近城镇、有条件的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地形地貌复杂、人口较少的农村地区,采用低能耗或无动力技术分散处理。根据各乡(镇)自然经济条件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按照《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9),科学确定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一是在人口聚集区选择适宜的集中处理工艺,做好保温防冻措施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二是在人口较少和高半山的村组,以卫生或无害化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杜绝化粪池等污水直排,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县科技农牧局、县住建局、壤塘生态环境局)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探索并推广成熟经验。优先安排农村居民聚居点(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筹推进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污水治理,有序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格局、地形地貌等合理确定污水管网(沟)布设方案,配套管网须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和600人以上的聚居点(区)分别于2020年底和2021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到2022年底,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农牧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扶贫开发局、壤塘生态环境局)

(四)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厕污共治,统筹考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户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具备条件的地区一体化推进,积极推动厕所粪污还田等资源化利用方式。(责任单位:县科技农牧局、县卫健局、壤塘生态环境局)

(五)建立健全长效运营机制。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运营机制,强化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开展第三方运营。加强设施和管网监督检查,严格管护标准,建立管网故障应急机制,保障长效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农牧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壤塘生态环境局)

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计划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一是村寨分散、使用旱厕、高半山的行政村采取“化粪池+还田综合利用(或自然降解)”的方式进行治理。

二是群众居住集中、使用水冲式厕所的行政村采取“管网+一体化设施”的方式进行治理。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计划

2020年:在宗科乡伊冬村、蒲西乡蒲西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完成“户改厕”3052户。

2021年:完成11个乡(镇)及乡(镇)政府所在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按照上级部门的计划完成“户改厕”任务。

2022年:完成公路沿线居民集中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户改厕”实现全覆盖。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州县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下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统筹协调和督促各乡(镇)推进此项工作,日常工作由阿坝州壤塘生态环境局负责。县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

(二)强化政策扶持。县级各部门要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金融等政策,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政府采购等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大投入力度,统筹各项涉农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统筹机制。

(三)加强项目管理。按照“政府主导,乡镇实施,部门监管”的原则,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取“政府采购”及“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后期运维采取第三方治理模式,由地方政府纳入预算,县级财政保障其经费,确保运行稳定。

(四)开展绩效评价。县级有关部门加强中央、省、州专项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工作。县委、县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和迎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底向州级相关部门报送年度考评结果。

(五)加强宣传推广。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宣传,引导村民提高环保意识,从源头减少生活污水的产生,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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