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壤塘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27日起废止《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壤塘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壤府办发〔2019〕8号),请遵照执行。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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