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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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整体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推动农业和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地方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富民增收,确保实现同步小康,现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和《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商市建〔2018〕36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统筹做好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市建〔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电商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夯实电商人才发展队伍,积极探索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机制,拓宽农林畜特产网络销售渠道,提升旅游业及附属产业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和农牧民脱贫奔康,引领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构建全州“一州两区三家园”发展格局筑牢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动原则。充分发挥县政府责任主体作用,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项目规范实施,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统筹实施原则。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打造、分县实施、标准统一”要求,统筹整合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及各类资源,整体推进项目的规范实施。

(三)合力推进原则。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实施”方式,在县政府总体安排下,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财政和扶贫部门统筹推进项目的有效实施。

(四)科学推进原则。根据壤塘县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因素,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五)聚焦扶贫原则。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注重培育带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经济实体,完善企业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构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产业支撑体系。

(六)规范实施原则。管好用好项目资金,规范实施示范项目,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村电子商务扶贫的质量和成效,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规范发展。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壤塘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壤塘县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农村产品上行配套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

(四)项目实施期限:2019年6月—2020年6月(部分已实施项目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五)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额26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500万元,若绩效评价效果好,后续500万到位后,再行安排相关项目由承办企业实施;企业自筹资金10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

对前期已实施完成的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以奖代补”,安排中央财政资金600万元,占下拨中央资金1500万元的40%。                   

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支持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比例不得高于15%。电商人才培训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6号)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中,使用财政资金达到或超过50%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由项目业主单位按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

四、工作目标

到2020年,通过实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发挥示范建设项目最佳效益,使电子商务在便利农牧民生产生活、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有效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覆盖率达45%以上,实现条件具备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辐射,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电子商务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  

五、实施内容

(一)农产品上行配套体系建设(项目投资18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05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695万元。)

1.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整合冷链仓储配套设施,建设一个集冷链、配送、初加工为一体的仓储配送中心,并配置仓储物流管理系统。打通壤塘县至成都干线冷链物流体系。根据壤塘生产实际情况建立肉类或菌类SC初级加工标准。升级改造冷链仓库不少于200平方米,建成后冷链储存能力达到100吨。提升冷链仓储服务功能,购置1台配送皮卡车和2台冷藏运输车。

建设期限:2019年6月-2020年3月。

项目投资:4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1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80万元,企业自筹80万元。

2.农畜产品电商品牌培育及推广。重点围绕农畜产品电商品牌建设打造,并策划、设计、注册、开发、培育和推广;充分发挥当地特色农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并在此过程中结合当地特色乡村旅游文化进行品牌战略组合,从而将当地特色文化赋予特色产品以包装提档升级,同时以广泛宣传渠道及线上营销体系把农畜产品电商品牌切实打造成为壤塘县知名地域名片。以将初级农畜产品转化为商品为目标,升级建设3套农畜产品VI,设计10款农畜产品通用包装。

建设期限:2019年6月-2020年3月。

项目投资:27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10万元,企业自筹60万元。

3.建设农特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市场化、可追溯为要求,建设农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制定至少5款壤塘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如壤塘县黑土豆、牦牛肉和优质野生食用菌、菜籽油、蜂蜜等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实现“一品一码”对部分产品进行品质分级、标准化、规格化等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品牌追溯制度,完善品牌追溯工作机制,对本地网销农产品综合运用条码识别、贴追溯码等手段,实现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配送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采集应用。(此项针对本县域已实施且符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范围的主体进行奖补)。

建设期限:2019年6月-2020年3月(其中,已实施项目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项目投资:1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万元,企业自筹85万元。

4.“壤巴拉”区域公共品牌营销推广。全方位营销推广“壤巴拉”区域公共品牌。围绕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一系列品质过硬、特色鲜明的电商品牌,打造一个可持续的、专业的品牌服务中心,线下组织参与不低于20场营销活动、展会、节会,并与至少2个城市商超合作,为其品牌提供策划、设计、注册、开发、培育和推广等服务,同时对区域品牌公共包装设计或产业电商包装设计进行优化完善及包装物料印制;在品牌影响力层面,不走传统品牌推广老套路,结合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围绕壤巴拉文化、壤巴拉高原特色产品、317国道旅行者攻略等,以网红直播、趣味小视频、微纪录片、形象宣传片等方式多视角推介宣传。(其中,针对本县域已实施且符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范围的主体进行奖补。)

建设期限:2019年6月-2020年6月(其中,已实施项目部分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项目投资:4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55万元,企业自筹230万元。

5.线下特色体验馆的建设。以场地租赁方式设立1个不小于80㎡的壤塘县农特产品020“新零售”特色体验馆,装修改造并购买设备设施及软件等,导入线上线下融合互通的体验模式,实现线上选购,线下配送,线上线下促销,增强体验店客户服务感达到产品产销对接,带动贫困户增收。鼓励、支持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入驻,推动农产品、文创商品O2O电子商务发展。(此项针对本县域已实施且符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范围的主体进行奖补。)

建设期限:2019年6月-2019年12月(其中,已实施项目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项目投资:2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30万元。

6.县级物流中心。建设县级物流中心300平方米,包括普通仓储、分拣、电子商务多渠道收单、代发服务、物流公共服务等功能区,配置分拣设备,实现产品及其他物件的集中、批量收发。以市场化方式建立物流快递共同配送联盟,整合货物、车辆、配送网点、人员等资源,依托信息系统统一规划和调度,实现全县物流快递共同配送,实现全县大部分乡(镇)、村物流快递覆盖,打通工业品和农产品双向流通通道,助力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流通体系建设,规避物流行业重复建设,缓解目前物流快递行业成本过高、管理混乱的现状,达到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的目的。(此项针对本县域已实施且符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范围的主体进行奖补。)

建设期限:2019年6月-2019年12月(其中,已实施项目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项目投资:2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10万元。

(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6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0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2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85万元。)

1.改造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改造建设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包括1个宣传展示区、1个培训孵化中心、1个电商运营区、1个众创空间,涵盖壤塘农特产品展示、电商企业及个体入驻、电商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孵化等多个功能,开展电商培训推广、运营指导、创业孵化等基础服务。(此项针对本县域已实施且符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范围的主体进行奖补)

建设期限:2019年6月-2020年8月(其中,已实施项目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项目投资:3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05万元。

2.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硬件升级及运营能力提升。新增硬件设备和应用系统,为全县不低于5家的企业、合作社农户和个人,提供规范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商品信息进村入户,开展商品上线、农畜产品上行、网上营销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等工作,实现网购网销。同时借鉴国内外成熟的众创空间运营模式,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办公场所、人才招聘、管理咨询、金融服务及其他增值业务等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中心的孵化作用。项目建成后运营年限不低于3年。

建设期限:2019年6月-2019年12月。

项目投资: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企业自筹2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20万元。

3.建设乡镇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站点。全县共有12个乡镇,60个行政村。依托现有相关资源,实行电商和物流两站合并建设,改造提升9个乡(镇)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站、15个村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新建3个乡(镇)级电商(物流)服务站点,16个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站点,同时建设并运营国道317沿线驿站5个特色站点。实现乡(镇)电商(物流)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电商(物流)服务站点覆盖率在50%(含)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覆射率达100%。服务站点配置电脑、货架、办公桌椅、包装打包材料工具、电子称等设施设备,具备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农资服务、生活服务等功能,积极配合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运营支撑及管理,定期向服务中心报送相关数据。  

建设期限:2019年6月-2020年6月。

项目投资:1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60万元。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项目投资2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4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70万元)。

建设县域电商培训体系。一是设立电子商务培训推广中心,负责编印、派发壤塘县电子商务系列培训教材、宣传资料,策划、制作动漫教学视频,负责对县、片区中心、乡镇指导站、村服务点、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突出模块化实训特色,促进实训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提升县域内电商企业创新能力。二是依托电子商务培训推广中心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累计培训3000人次,其中贫困户500人次:(1)举办以电商基本知识、发展趋势、PC电商和移动电商、农畜产品电子商务案例、网商(微商)营销等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普及培训,累计培训1500人次以上,其中贫困户300人次;(2)举办以网店(微店)开设、互联网品牌包装等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实际操作培训,并结合贫困村产业和资源情况开展电商和移动电商应用,通过学习+实操+游学等多形式学习提升推动助农增收,累计培训1000人次以上,其中贫困户200人次;(3)针对青年大中专类学生、涉农经营主体、扶贫干部、新型农业职业经理人等进行电子商务增值培训,累计培训500人次以上;(4)外出学习交流培训组织一批优秀驻村干部、个人网商、站点负责人等到电商产业相对比较发达的地方进行交流学习,引进先进电商运营思路和模式助推县域电商产业发展。(其中,针对本县域已实施且符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范围的主体进行奖补。)

建设期限:2019年6月-2019年12月。(其中,已实施项目部分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项目投资:2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7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壤塘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整体推动示范项目建设。

(二)明确工作职责。壤塘县人民政府和实施企业签订示范项目责任书,明确相应职责和要求。县领导小组负责示范项目的统筹安排,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财政、扶贫等部门负责示范项目实施的指导、督查、绩效评估和验收,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

(三)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整合各类财政资金,调动各方力量,全力配合项目实施。并加大扶持力度,研究出台土地、税费、人才等支持政策。相关部门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和要件办理,为项目实施开辟“绿色通道”。

(四)强化全程管理。督促示范县按照相关要求确定招投标和全程监督考核的第三方财会机构,制定和落实项目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激励约束、沟通协调机制,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要求和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及标准,以及相关要求规范实施项目、使用资金,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通过行业主管、财政、审计、国资、第三方财会机构等单位形成监督合力,适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五)建立考核机制。按照示范项目建设相关要求,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并按照不同阶段的要求,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分别制定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六)强化信息管理。壤塘县人民政府将在部门政府网站设置综合示范政务公开专栏,督促示范县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示范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督促示范县在所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做好数据收集和信息共享工作,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真实、安全信息;及时梳理总结典型案例,将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扶贫等方面成功案例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州商务、州财政、州扶贫等部门(每季度不少于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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