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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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壤府办发【2015】28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州、县各级政府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开展和总结司法行政工作;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管理指导我县律师工作和法律咨询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责;

4.负责监督和指导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工作的职责;

5.指导和管理各乡镇司法所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审查登记工作;

6.组织和指导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县委县政务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信息上报任务。

2.以“七五”普法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受教育面达97%以上。

3.新一轮创建“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治校示范校”以及“诚信守法企业”。

4.抓好民生工程,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5.继续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

6.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与接收工作,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困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司法局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5.361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9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121万元。司法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575.361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8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长。

(一)收入预算情况

司法局2019年收入预算575.361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5.361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司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575.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2214万元,占96%;项目支出25.1400万元,占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5.361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5.361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9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1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5.361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9.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6.4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917万元,占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085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47.3121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司法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9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08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47.31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

5.公共安全支出411.949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5.3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2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9.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

(二)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

(三)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万元增长□□%,主要原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6.80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2.31万元,增长1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司法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14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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