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巡察办职能简介
1.向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
2.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5.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建立健全与纪检、政法、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进行沟通衔接;
7.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巡察办2018年重点工作
一、学习情况
加强学习。学习巡察新思想、新要求,从思想认识、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与上级始终保持一致。学习教育作为常态化,把领导讲话要求,工作要求作为学习重点,进一步提高党性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巡察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巡察工作持续推进。
二、认真履职,扎实开展巡察工作
今年按照巡察规划,开展巡察2次。
三、修订完善规划
2018年9月,修订完善了《中共壤塘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
四、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2018年9月制定中共壤塘县委关于印发《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四川省反馈意见壤塘县“1+9+1”整改工作方案》
五、巡察工作保障
巡察工作得到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议和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多次就巡察规划、整改方案等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六、讲求实效,注重巡察应用
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及时反馈移交。同时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巡察办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巡察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91万元, 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巡察办于成立后纳入预算管理,由于人员尚未配齐,公务和办案等开支厉行节约,减少预算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巡察办2019年收入预算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巡察办2019年支出预算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巡察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巡察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尚未配齐和人员调出,工资支出减少;公务和办案等开支厉行节约,减少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占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事务(11)行政运行(01)2019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57万元;商品服务性支出34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201)纪检事务(11)大案要案查处(04)2019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工作经费;办案差旅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9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19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机关单位医疗(01)2019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缴费。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职工医疗保险补助缴费。
7.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机关单位医疗(01)2018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巡察办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巡察办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
(二)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
(三)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我县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巡察办案下乡出差较多,需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巡察办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2018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巡察办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万元,减少1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巡察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设备货物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巡察办国有资产总额:13万元,均为通用设备。其中:(1)房屋占有使用情况:房屋价值0万元。(2)专用设备占有使用情况:专用设备价值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巡察办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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