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壤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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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壤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管,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重点,结合本部门2017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按照上级党委和县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内法规;

8、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工撤消的建议;

9、承办州纪委、州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1、严明纪律,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严明党的纪律。

(2)、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3)、强化廉政警示教育。

2、勇担主责,深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落实“两个责任”。

(2)、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认真抓好监督检查。

3、严肃问责,依纪依法执行纪律审查。

4、深化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1.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下属二级决算单位没有;内设机构:(1)办公室(2)信访举报室(3)纪检监察室(4)案件审理室(5)执法监察室(6)党风廉政建设室。

2.人员情况

总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工勤2名。在职人员总数22名,其中行政人员19员,工勤3名。退休人员7名。

二、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4066895元,较上年增长 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4066895元,较上年增加 684099 元,其中基本支出2831283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社会保险上涨、差旅费标准上涨。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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