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壤塘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意见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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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占灯、张林、叶辉、夺洛、余璐、斯龙三、罗嘎、江木滚、肖红、黄林代表:

您几位提出的《关于恢复加斯满村境内水毁土地的建议》(第12号建议)交由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并落实县委目督中心、县纪委监察委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答复如下:

目前,加斯满村水毁土地复耕项目已纳入今年项目建设计划,项目计划投资40万元,已完成施工图设计,计划今年9月进场施工,10月底前实施完成。

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及民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承办部门:县自然资源,联系人:嘎地尔甲联系电话:1354157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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