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府办函〔2020〕2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壤塘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联系人:蔡畅;联系电话:15282560713)
壤塘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强化底线思维,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以打开路、以打促禁,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犯罪行为,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二、禁捕区域范围
1.全县境内天然水域(大渡河流域及其支流)在我县境内河段。
2.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天然湖泊及各类水库。
三、禁捕时限
2020年10月1日零时起。
四、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禁捕工作领导小组,有效落实长江流域禁捕政策措施,有效打击非法捕捞、买卖野生水生动物等违法行为,通过禁捕,实现全县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环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和种群重建明显改善,水域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切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及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
积极营造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加强“长江禁捕”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农(集)贸市场、旅游沿线餐馆、乡(镇)、村(寨)张贴“十年禁捕”宣传标语,扩大“禁捕”群众知晓率。将宣传动员摆在突出位置,与专项执法行动一起研究、一起布置,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完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十年禁捕”长效舆论氛围。
(二)切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1.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依法严厉打击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跨区作业等行为。对查获的非法捕捞案件,要追查历次作业情况、非法渔具来源和渔获物去向。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以及发布相关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取缔电鱼器具等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
2.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渔获物交易专项行动。针对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加强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行业管理,追溯渔获物来源渠道,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涉嫌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诱导欺诈消费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加快大渡河上游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开展对川陕哲罗鲑等珍稀濒危物种的科学研究和种群恢复工程,进一步完善增殖放流管理机制,科学确定放流种类,合理安排放流数量,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建立健全放流苗种管理追溯体系,严格保障苗种质量。加强放流效果跟踪评估,开展标志放流和跟踪评估技术研究,为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提供技术支撑。严禁向天然开放水域放流外来物种、人工杂交或有转基因成分的物种,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和种质资源污染。加强对水域开发利用的规范管理,严格限制并努力降低不利影响。涉及水生生物资源影响的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20年8月31日前),重点完成县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建立,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详细禁捕方案和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开展宣传动员,渔政、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执法、跨流域跨区域执法工作机制,同时启动为期一年(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的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周工作通报制,每周上报工作进度情况。
第二阶段:(2020年10月1日零点前)。完成禁捕通告发布,实现全县全水域禁捕。
各工作阶段期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配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县内流域生态保护宣传力度。
七、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要落实牵头抓总责,按照中央、省、州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进行集中攻坚。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与县法院、县检察院衔接协作,共同做好长江流域禁捕相关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禁捕、渔业资源保护等有关项目的立项工作。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禁捕工作开展,加强禁捕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拆除拆解网围、定置网具等。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对暴力抗法等阻扰相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因非法捕捞滋生的涉黑涉恶势力。
县财政局:负责十年禁捕工作经费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查处在天然水域危害渔业资源的非法采矿,掏金等活动。
县水务局:负责涉水工程的清理和取缔非法设置的矮围等,并将“十年禁捕”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货专项行动。落实壤塘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依法查处保护区内涉渔相关违法行为。
阿坝州壤塘生态环境局:负责天然水域的环境保护,打击破坏鱼类生存水域环境的违法行为。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禁捕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天然水域监管,将十年禁捕纳入公益性岗位(河道巡护员)工作职责。
其它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禁捕”相关工作。
八、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善辖区内流域禁捕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禁捕领导小组,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工作专班,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牵头建立禁捕调度制度,并适时通报。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协作、流域联动、跨辖区交叉检查等合作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提升重点水域和交界水域管理效果。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要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县域交界、省域交界等重点水域和问题突出的其他水域,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地下产业链和利益链。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适时督查和通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讲禁捕重大意义,解读禁捕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好负面舆情管控,严格防范禁捕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开展考核检查。我县把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作为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约束性任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河长制、湖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加强督促落实,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附件:壤塘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壤塘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天然水域禁捕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20〕38号)精神,特成立壤塘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德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唐志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代胜利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富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杨甫兵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江 波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唐先辉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华 琼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杜万兵 县财政局局长
曹俊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 林 阿坝州壤塘生态环境局局长
卢豫祥 县水务局局长
曾玉军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局长
阿 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万德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 娜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泽旺波 南木达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张思良 吾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陈 蓉 岗木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金泉 尕多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仁真陈勒 上杜柯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达尔基 宗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 生 茸木达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杨国峰 石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国军 中壤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普尔巴 蒲西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江央夺尔基 上壤塘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由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局长曾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禁捕工作的重大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禁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出台禁捕政策和工作方案;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有关禁捕工作落实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内设禁捕、打击非法捕捞、市场监管3个工作专班,分别由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建。制定出台详细禁捕方案和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建立联合执法、跨流域跨区域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宣传力度,加强与县法院、县检察院衔接协作,共同做好长江流域禁捕相关工作。
三、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设置时限为10年,待全县禁捕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后,由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提出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导小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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