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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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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壤塘县群众和信访工作局

  地  址:壤塘县罗吾塘中街90号

  邮  编:624300

  值班电话:0837—2376305

  传  真:0837—2378275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办公时间(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9: 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银凤  局长

    一、机构性质

  党政机关

  二、主要职责

  (一)受理人民群众来信、负责县委、县政府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

  (二)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意见,向乡(镇)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案件。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直接调查处理信访老户和重要信访案件。

  (四)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

  (五)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六)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和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办法。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开展信访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

  (八)配合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以群众集体上访为由而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

  (九)加强信访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研究和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社会效益。

  (十)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信访干部和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群众工作中心

  职责:

  一、负责协调国家、省和州信访局,做好本县越级上访人员的工作,及时上报集体上访动态;

  二、做好集体上访的协调处理疏导工作和本县人民来访的接待处理;

  三、负责处理上访老户问题;

  四、负责对来访中紧急突发事件及重大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的处理;

  五、会同公安、武警、安全部门处理以集体上访为由的游行、集会、和请愿活动;

  六、会同公安、民政部门做好危害社会秩序的上访人员的处理;

  七、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县委、县政府机关的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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