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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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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壤塘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点:壤塘县岗木达镇滨河路

邮编:624300

值班电话:0837-2376222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办公时间(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9: 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郭强  局长

一、机构性质

行政

二、主要职责

局党组主要职责

(一)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项。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四)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主要职责

(一)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管理机构、文旅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二)推进文化,体育、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纸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保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壤塘本地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推动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负责全县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能,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七)推动全县群众体育、竟技体育和青少年(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实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国民体质监测和高危体育项目管理。负责挖据、传承、保护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协助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指导体育训练和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组织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参加州级以上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反兴奋剂监督工作。负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八)推动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依法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等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

(九)负责管理、组织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与利用,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十)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履行行业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强化文化、体育和旅游要素配置,统筹整合形成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新优势,着力打造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品牌,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推动旅游业向主导产业发展,提升壤塘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县,努力开创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新局面。

(十三)与县科学农牧局职责分工。县文体旅游局会同县科学农牧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科学农牧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档案、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保密、政务公开、后勤、应急、综治、维稳、史志编纂及目标绩效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协调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重要政策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承担公文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管理,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等工作。

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协调监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检查、指导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拟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文化、体育、旅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承担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本部门信访、群众工作和纪检工作,承担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二)文化广电股。推动全县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实施,推动本土文艺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文艺普及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推动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等工作。推动全县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县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全县文化公共服务的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基层综合性文化,公共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产品开发,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能,负责全县文物的抢救和鉴定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推动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产业项目开发实施,以及项目投融资,促进文化产业园区及基地建设。

负责拟订全县广电事业规划建设,调控广播影视发展结构和布局。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文化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综合文化站业务建设,督促“户户通”“村村响”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广电脱贫攻坚工作。 

(三)体育旅游股 。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进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体育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体育社团组织的管理监督。负责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挖掘、保护,推动全县竞技体育规划的实施,负责在县内举办的省内外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工作,组团组队参加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国性、国际性的体育竞赛等。

负责拟订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域旅游发展,指导县旅游发展等各类规划编制,指导推动重点区域、目的地、线路的旅游规划,组织协调全县旅游重大活动、重大设施规划,负责行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负责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旅游按标准化要求提升技术装备,指导旅游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协调监督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大数据综合平台建设及成果推广运用,承担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旅游资源评价和信息发布,负责体育、旅游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国家A级旅游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评定、复核等工作,推动生态旅游发展。统筹负责旅游产业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组织开展旅游重要政策、重要动态、重要活动以及优秀人才、优秀作品与优质资源等宣传工作。推进全县旅游营销体系建设。协调开展旅游国内区域交流合作,承担全县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旅游新闻发布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壤塘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壤塘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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