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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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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名称:壤塘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壤塘县罗吾塘中街180号

邮   编:624300

值班电话:0837-2378223

传   真:0837-2378223

根据《壤塘县机构改革方案》(壤委办〔2019〕9号),设立壤塘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健局),是壤塘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办公时间(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9: 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陈勇  局长

职能转变: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壤塘”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促进卫生健康资源向基层延伸。三是更加注重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水平,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强化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藏医发展的政策。制定全县卫生健康、中藏医技术规范、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中藏医服务资源配置。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拟订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干部医疗保健政策措施,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代管群团组织县计划生育协会,并指导业务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三)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口发展与妇幼老龄健康股)。负责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绩效管理、目标督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大调解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保密、双拥及联系村工作;承担河长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简报信息、史志、年鉴编撰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和机关公文审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工、青、妇、团工作;拟定并实施卫生健康宣传规划,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新闻宣传业务工作;负责统筹机关门户网站、公众号等网络宣传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舆情监测、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报纸杂志征订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监督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制度落实。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生育政策落实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治疗、鉴定。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职责,负责优生优育服务工作。牵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健康、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承担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卫生计生指标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定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宣传科、人口发展与妇幼健康科、老龄健康股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规划财务与信息统计股。组织拟订卫生健康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卫生健康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医改、计划生育、公共卫生、中藏医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推动完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负责指导下属单位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卫生健康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局管预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负责卫生健康、中藏医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中藏医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牵头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医药卫生改革和卫生健康工作、中藏医的各种数据统计报表,汇总分析各种数据报表。提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承担州卫生健康委规划统计信息科交办的临时工作。

(三)医政药政与基层卫生股(县健康扶贫办公室)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设置和医务人员执业准入、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拟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负责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负责人员培训及能力提升工作;负责医疗行业纠风、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医疗卫生药品、器械、耗材集中采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拟定全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计划,监管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拟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和村卫生室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县乡村一体化”建设,牵头负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牵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扫黑除恶和处置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藏医药相关政策和标准;拟定全县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中藏医药资源配置;监督管理中藏医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中藏医、中藏西医结合科技、教育及重点专科、学科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及社区中藏医药工作;组织协调对口支援负责拟定全县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民族地区卫生十年行动计划,负责全县健康扶贫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组织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其他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紧急医疗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献血工作、牵头推进全县健康扶贫工作、爱国卫生运动,牵头推进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及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州卫生健康委健康扶贫办、医政药政科、疾控科、重传科、基卫科、中藏羌医科、卫生应急科、州爱卫办、州献血办交办的临时工作。

(四)人事科教与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需求计划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出国政审工作;编制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办理职工职称晋升手续;组织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在职及退休职工人事档案动态管理及工资福利核算,承办人事调动、机构编制管理。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自治法规草案和地方性标准。负责卫生健康、中藏医等工作中有关重大处罚、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工作。负责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干部职工法制档案建设、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指导监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集中承担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卫生监管职责。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及相关危害因素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负责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拟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分级实施。承担州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行政审批科、综合监管科交办的临时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班子队伍建设、群团等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卫生健康局党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县卫生健康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

机关工勤编制2名。

县人民医院。为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另行规定,核定事业编制104名。

县藏医院。为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另行规定,核定事业编制36名。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另行规定,核定事业编制41名。

县卫生执法监督所。为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其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另行规定,核定行政执法事业编制7名,工勤编制2名。

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其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另行规定,核定事业编制39名。

县无偿献血办公室。为县卫生健康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公民无偿献血。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县卫生健康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全县爱国卫生运动。

卫生应急办公室。(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为县卫生健康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卫生应急及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工作,承担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县卫生健康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主要职责是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为县卫生健康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流动人口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指导、督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所属乡镇卫生院12个,核定事业编制106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综合管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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