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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木达镇

发布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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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壤塘县南木达镇人民政府

地址:壤塘县南木达镇直属村谐多街

邮编:624300

值班电话:0837-2363111


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办公时间(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9: 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泽王波  镇长

一、机构性质

行政

二、主要职责

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和谐”四项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政府。主要有以下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加强本镇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城乡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的指示,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建立必要的学习制度,抓好领导班子的学习,使党委领导成员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

3.紧密联系本镇实际,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周密地制定出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4.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切实地贯彻执行;

5.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在本镇的实施,把握本镇经济发展和改革的全局;

6.负责对本镇内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保证各项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规划、措施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经济发展规律;

7.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培养,向上级组织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

8.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班子间的协调工作,使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勤政为民;

9.认真搞好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的工作,切实加强居委会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10.加强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要重点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

11.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有效维护社会治安;

12.领导镇人大、武装部、政法及群团组织工作。

(二)镇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1.检查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情况;

2.听取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

3.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

4.将代表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和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批评交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处理,督促有关机关或组织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5.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召集选民依法罢免、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本选区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7.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在辖区内发布决定和命令;

2.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行使对本辖区内的行政及民政事务的管理,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3.制定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领导行政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本行政区域居民委员会与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4.组织规划镇财政管理的各项收入,管理镇范围内的各项财政支出和行政筹集、分配和使用的资金;

5.负责管理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经济信息预测工作,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6.协助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县城的卫生、治安、城镇撤迁、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工作;

7.加强土地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8.组织和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正确调解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调解民事纠纷;

9.充分发挥行政职能,组织和开展本镇内的文化、教育、卫生、民政和科技等工作;

10.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建立经济、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向经济组织和本镇内居民提供全面服务。

(四)镇纪委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州、县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发布的决议和命令,保证政令畅通;

3.负责调查处理镇内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4.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政纪的行为;

5.按照上级党委和县委的要求,组织制定全镇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察局以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镇武装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党管武装的原则,做好民兵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做好民兵训练和民兵整组工作;

2.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组织民兵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和抢险救灾;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征兵工作,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搞好军烈属、复员退休军人的优抚工作;

4.做好武装弹药的保管、使用和交换工作;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民兵队伍中的新问题,加强对基层民兵组织的领导,研究和探索民兵建设中的新问题、新方法,抓好民兵的思想政治工作;

6.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镇综合办公室

1.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政事务,做好组织、人事(老干)、宣传、纪检监察、信访、稳定、武装、综治、文秘、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计划、科协等工作;

2.承办上级部门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送阅督办工作和镇党委、人大、政府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及上报、下发工作,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政策性文件;

 3.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记录工作,协助镇领导组织会议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4.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承办党员年报、党费收缴及党报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做好对纪检案件的查办工作;

5.承办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机关考勤、公务员考核工作;

6.负责镇人武部各项日常工作及正规化建设工作;

7.负责人大主席团年度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及筹备组织人大有关会议事宜,搞好人大档案管理和代表联络工作;

8.协助党委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工作和统战、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9、负责建立健全镇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10、做好文秘、政务信息、档案、保密、调研、督查、接待、会议安排、后勤等工作;

11、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12、负责机关效能建设;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做好宣传工作;

13、承办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综合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

1、起草综合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专项制度;做好信息收集,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等;指导监督本镇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编制本镇基本建设的规划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

3、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5、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就业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6、负责民政优抚、社会救济、社区管理、残疾人保障工作;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供养、敬老院管理、双拥与优抚安置工作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居委会民主管理、社区建设工作;

7、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宣传、规划统计、协会组织和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案件工作等。

8、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技术服务和计生指导服务工作等,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9、做好水土保护与河道资源管理及防洪、防火、抗旱、防疫等工作;

10、做好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森林资源管理、绿化造林、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11、做好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管理工作,提供市场信息,创造良好环境等;

12、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城镇居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各项技术推广项目;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治维稳办公室(挂镇群众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主要职责。

1.负责群众的来访接待,协助领导处理信访案件,抓好对外宣传、信息的收集、报送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法制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和治安保卫等工作;

3、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居民(村民)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到依法治理;

5.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工作;

6、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验收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宣传、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镇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2、负责土地综合规划和开发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好辖区内市容环卫、综合整治等管理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

4、负责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管理、日常环境保护的监管、生态镇创建和有关信访投诉的处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质量指标、污染事故处理等;

5、负责镇容镇貌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公用设施、绿化树木的保护,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团组织

(一)工会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2、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素质;

3、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业管理。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

4、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组织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5、协助和督促行政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6、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7、承办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团委主要职责:

1、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帮助青年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引导广大青年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了解掌握各团支部的组织状况,督促、报告、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

4、搞好团员的统计,转移组织关系,按照规定收缴团费,办理团员的超龄离团手续;

5、组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监督团员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6、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妇联主要职责

1、搞好本级妇联的日常工作;

2、调查研究本级妇女、儿童的情况,发展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提出建议;

3、带领妇女积极开展“双学双赛”活动和“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民主法制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负责搞好本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精神,表彰先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和妇女干部的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

5、促进妇女参政、议政,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关系,巩固各族妇女大团结;

7、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事业机构

南木镇事业机构设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和、综合文化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经济、统计、经济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制定发展规划和各项改革措施,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本镇经济的调查研究;拟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及编制指导年度计划,检查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并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及评比工作;协调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抓好城镇居民务工、创业、经商等工作,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负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城镇居民的公共培训教育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计生协会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抓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改善教育设施和办学条件;负责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等工作;搞好全镇居民低保人员的管理服务、劳动保障和爱国卫生等工作。承担社会发展工作;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文化中心

  负责管理文化体育事业;承担全镇文化建设的指导和服务;承担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等体育活动;搜集和整理本辖区内民间文化艺术,培养和发展民间文化人才队伍,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本辖区内文化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管理工作等。

(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社会救助、救济工作;做好残疾人管理服务,指挥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服务大骨节病综合防治工作,承担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服务工作。承担城乡居民就业增收管理服务和培训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临时接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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