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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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形式 公开对象 咨询及监督电话
机构信息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三定方案 办公室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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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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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12316
机构职能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办公室
领导分工 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工作履历、主管或分管工作、主要活动等 办公室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名称、职责、办公电话 办公室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其他政策文件 市场监督管理涉及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电子商务、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去权益保护、商标、广告、合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及其他政策性文件和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法制和行政审批股
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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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 财务信息 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三公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办公室及相关股室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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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更正事项、投诉处理结果
企业登记申请情况 企业登记申请、变更、注销、撤销、备案登记 申请指南(包括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示范文本、相关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法制和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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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备案登记受理情况 受理状态
股权出质申请登记情况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撤销、注销登记 申请指南(包括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示范文本、相关表格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711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
法制和行政审批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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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年报 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法制和行政审批股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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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名录企业 企业名称、注册号、列入日期、列入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10个工作日
严重违法企业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抽查检查信息 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8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法制和行政审批股及其他相关股室
抽查检查结束20个工作日
企业信息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决定机关名称、处罚决定日期、公示日期、备注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法制和行政审批股及其他相关股室 做出处罚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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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 行政处罚 对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处罚;对经营者明知是仿冒知名商品而销售行为的处罚;对政府及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的建议及对被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处罚;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对经营者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对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处罚;对经营者销售商品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处罚;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处罚;对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对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处罚;对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处罚;对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处罚;对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对拒绝接受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处罚;对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对未取得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或违反食品安全法向未取得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处罚;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处罚;对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处罚;对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处罚;对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处罚;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处罚;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等597项涉市场监管职能的行政处罚内容信息 每一项行政处罚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法制和行政审批股和相关股室 行政权力事项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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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 行政强制 对视同歇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公章进行收缴;对需要认定的公司营业执照临时扣留;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进行查封或者扣押;对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进行查封、扣押;对涉嫌传销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停止相关活动,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以及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并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进行查封或扣押;对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 、生产工具进行查封或者扣押;对垄断行为相关证据进行查封、扣押;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的查封或扣押;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的危险物品的查封或者扣押;对涉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其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以及专门用于生产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的设备、工具的查封或扣押;对未经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封存;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对涉案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场所、设施或财物的查封的特种设备实施的查封、扣押;对涉案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财物的扣押。 每一项行政处罚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法制和行政审批股和相关股室 行政权力事项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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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12319
行政权力事项 行政检查 合同监督检查;拍卖监督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涉嫌违法活动场所检查;当事人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生产、销售活动场所检查;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执法检查;商标(含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侵权活动场所、有关物品检查;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场所检查、广告发布单位抽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无照经营场所检查;传销场所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检查;扰乱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监督检查;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核查;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汽车(二手车)市场监督检查;商品交易市场监督检查;网络交易市场监督检查;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检查;对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涉嫌垄断行为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检查;对食品的日常、专项、飞行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产品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化妆品的监督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棉花、纤维制品、茧丝、毛绒、麻类等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对计量实施监督检查;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对商品条码实施监督检查;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每一项行政处罚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法制和行政审批股和相关股室 行政权力事项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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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咨询电话: 2378225
监督举报电话:12329
行政许可 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行政奖励 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行政裁决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其他行政权力 常驻代表机构年报、特殊标志使用人书面使用合同存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监管、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解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格式条款监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定、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验并公告结果、缴销许可证或撤销、撤回许可、责令定点批发企业中止向未依照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理产品质量申诉、社会公用计量器具标准考核、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
食品方面信息 食品抽检信息 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其他重要信息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法制和行政审批股和相关股室 信息形成3-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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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12353
食品数据查询 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平台、公示公告
公开服务事项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库信息服务、核实保健食品注册证书
有效期内的生产销售情况
每一项服务事项名称、设立依据、服务对象、行使层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 法制和行政审批股和相关股室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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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咨询电话: 2378225
监督举报电话:12352
信息公开年报 年度信息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数量、总结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办公室 次年3月31日前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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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1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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