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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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十、名称解释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职能简介
(一)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订环境保护、林业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起草相关法规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区划分;负责并组织环境保护、林业行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
(二)受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环保林业行政审批事项。
(三)负责水体、大气、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四)依照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污染限期治理进行监督管理、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五)监督执行国家、省、州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表征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及污染纠纷。
(六)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管理规范,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测。
(七)负责核和辐射环境安全及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知道、协调林业产业建设总体布局、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九)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定先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知道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知道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县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林勇规划,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业、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初审报批工作。
(十一)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捕猎和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指导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三)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的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林业改革的意见和政策,拟定林业改革的有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地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十四)监督检查个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产业标准,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十五)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防火队伍建设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六)负责指导、协调林业经济工作。引导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业资源管理的合理配置,指导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林地;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计划,检查监督全县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统计工作。
(十七)负责规划和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开发、林业扶贫等组织指导工作。
(十八)加强环境保护和林业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抓好党建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退休人员管理、稳定和信访工作。负责基层林业站管理。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8年重点工作2018年我局林业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林业厅加快生态建设、实现追赶超越总体部署,以增绿增质增效为目标,以深化改革和生态脱贫为重点,精心谋划,真抓实干,重点推进,全县造林绿化、资源管护、林业改革、生态脱贫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林业生态建设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实现新突破。全县森林覆盖率32.9%(州政府目标任务考核数据),比2017年增长0.05%。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壤塘县森林公安局和壤塘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万元,农林水支出739万元;本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101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9年收入预算1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9年支出预算1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万元,占87%;项目支出128万元,占13%;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项目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万元,农林水支出7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7万元,项目支出在增加4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新增森林资源管理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万元,占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76万元,占7%;农林水支出739万元,占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4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支出。3.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7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支出。4.农林水支出2019年预算为73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经费及项目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19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0.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22%。
(二)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壤塘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17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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