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壤塘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东州王甲同志为壤塘县三郎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 强同志为壤塘县公安局三郎寺派出所所长;
壤 尕同志为壤塘县吾依乡寺庙管理所所长;
何 英同志为壤塘县中壤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免去:
周兴玉同志壤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阿 金同志壤塘县公安局吾依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 红同志壤塘县公安局三郎寺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 俊同志壤塘县杜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何 英同志壤塘县南木达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壤塘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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