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壤塘县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4-04-01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为进一步压实农贸市场、超市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近日,壤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生鲜灯”使用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


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超市、生鲜果蔬门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户为重点,全面排查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畜禽肉类、果蔬类等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生鲜灯”使用情况,通过查看光源照度、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灯具是否合规,指导督促市场开办方、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对使用不符合要求灯具的商户现场提出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家、服务一家、规范一家。同时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检查力度,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指导、监督、协调作用,指导市场开办方、入场销售者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过微信工作群和进市场等方式,向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广泛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放禁用“生鲜灯”宣传资料,提醒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主动更换不合规照明灯具。


此次排查,壤塘县检查农贸市场2家凉菜店、1家超市、沿街卤菜店2家,共4家经营户。检查发现,除1家超市近期未营业外,其余3家经营主体已经更换灯具。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增强了商家的法律意识,切实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下一步,壤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灯具使用行为,营造诚信经营氛围,让群众放心消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