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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塘县“五个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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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依法落实总包企业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全面贯彻执行由总承包方直接发放工资,或实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办法。20171030日起要求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切实从源头上理顺支付关系,防范工资拖欠。截至目前,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项目共计172个,缴纳金额2099万元,在建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或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比例为100%,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比例为100%

(二)全面依规推行实名制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要求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出具通过专用账户发放民工工资花名册并存档备查,坚持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2020年度实行实名制系统项目9户,涉及工人157人。

(三)全面加强维权治欠。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发放宣传手册、搭建宣传平台、深入企业、工地等多种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共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有效增强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平台畅渠道,在平台公布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接待劳动者来访。截至2020年底,共接待投诉来访者137人次,受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2件,为532名劳动者追发拖欠工资431.35万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全面严格落实省州政策结合实际,对工程中标价在500万元以内(包括500万元)的项目,缴纳中标价5%的现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工程中标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的项目,缴纳中标价4%的现金+1%担保函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缴纳中标价3%的现金+2%的担保函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积极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项目总承包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将工伤保险购买作为办理保证金的前置条件。通过在保证金缴纳、工程进度款支付、项目检查等环节对施工企业专户开设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对未按规定开设、使用的施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规范企业工资发放流程。

(五)全面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立足实际,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成立壤塘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壤塘县累计召开联席会议4次,分析研判农民工工资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难题,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和部门协同应对处理工作机制。(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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