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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塘县护好农民工的“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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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源头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由总承包方直接发放工资,或实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的办法。截至目前,办理保证金缴纳项目172个,缴纳金额2099万元,在建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或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比例为100%,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比例为100%。对其他非建筑领域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巡查检查保障工资足额支付。

2)实名认证。在工程项目实名制监管平台录入项目农民工个人信息,对建筑施工项目工人使用情况、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管,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要求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出具通过专用账户发放民工工资的花名册并存档备查,坚持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现已有161个项目签订劳动合同共计2652份,本年度已实行实名制系统项目为9户,涉及工人157人。

3)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对工程中标价500万元以内(包括500万元)的项目,缴纳中标价5%的现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工程中标价500万元至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的项目,缴纳中标价4%的现金+1%担保函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缴纳中标价3%的现金+2%的担保函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多平台公布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接待劳动者来访。截至目前,共接待投诉来访者137人次,受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2件,为532名劳动者追发拖欠工资431.35万元。(县政府办、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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